一、2021年1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
二、各企業、經營性事業單位可根據生產和工作情況自行安排休息時間。
三、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山林防火、社會穩定、服務保障、值班值守等相關工作;要對照各自職能,切實做好群眾出行、旅游和食品安全等工作,保障節假日期間市場供應和平穩運行,滿足人民群眾生活需求,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節假日期間遇有突發事件,要按規定及時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處置,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和諧穩定平安的節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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