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直流高壓發生器本儀器的工作人員必須是具有“高壓試驗上崗證”的專業人員。
若高壓屏蔽微安表上顯示“LOW BAT”時,請更換9V電池,避免測量誤差。
臨時的現場試驗,應設置明顯的“高壓危險、請勿靠近”標志的圍欄。固定的高壓試驗區,還應裝有必要的聯鎖裝置。
該裝置在試驗過程中,操作人員應預留足夠安全操作距離(空氣中每米小于20KV)。
試驗前請檢查儀器主機、倍壓筒和試品的接地線是否接好,試驗回路接地線應按本說明書要求一點接地。
做容性負載試驗時,一定要接限流電阻。
對大電容試品的放電應經100Ω/V放電電阻棒對試品放電,放電時不能將放dian棒立即接觸試品,應先將放dian棒逐漸接近試品,至一定距離空氣間隙開始游離放電有嘶嘶聲。當無聲音時可用放dian棒放電,最后直接接上地線放電。
直流高壓發生器試驗完畢必須將接地線掛至高壓輸出端方可拆除高壓引線。
當倍壓筒絕緣筒表面存在污漬時,請用干布擦凈。運輸或不使用倍壓筒時,請將其放入箱內。
該裝置工作和存放場所應無嚴重影響絕緣的氣體、蒸汽、化學性塵埃及其它爆炸性和侵蝕性介質。
請勿將本儀器放置于不平穩的平臺或桌面上以防止儀器跌落受損。
如果儀器長期不用,請放在干燥通風處保存,并一個月通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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